本院2018届毕业生: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的通知》、《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评选2018届辽宁省和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我院成立了辽宁省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中要求毕业生应具有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未挂科),外语、计算机和学分绩点需达到获取学位的标准要求。并且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积极参加院系、学校以及省里的创新型活动”各项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院院办公室讨论通过,推荐2014级本科生刘聿生同学为我院省优秀毕业生获得者,2014级本科生陈修花同学为我院校优秀毕业生获得者。
从2017年11月29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公示3天,如教师和学生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院领导小组。如无异议,我们将初审结果上报校学生处审核。
联系人:张曦(辅导员),联系电话:886578614
古生物学院(盖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