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资源部东北亚古生物演化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自然资源部于2012年5月批准建设的。为了贯彻和落实自然资源部对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要求,保障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成果,参照《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结合本重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实验室以取得国际一流水平的标志性、原创性科研成果和培养高层次优秀人才为目标,力争建成为以古生物学研究为主体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国际化”古生物学研究平台和学术交流平台。
三、实验室贯彻执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机制,面向国内外开放。
四、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实行科研集体领导制,主要职能是审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发展规划、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参与重要学术活动,指导学术研究;对实验室的发展、合作、开放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实验室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五、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学术上对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管理,包括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人员聘任,行政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的制订,研究和决定实验室的重大问题。
六、实验室研究队伍建设,应根据实验室学科发展需要,以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高水平优秀学术带头人,鼓励人才流动,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与实验室整体竞争能力。实验室固定人员招聘使用实行“合同聘任制”;人员管理采用“择优录用与淘汰制”(年更新淘汰率约5%)。
七、实验室下设8个分研究室和1个技术室:(1)古植物与孢粉研究室、(2)古昆虫研究室、(3)古鸟类研究室、(4)综合古脊椎动物研究室、(5)两栖与爬行动物研究室、(6)早期生命与古无脊椎动物研究室、(7)化石能源与环境研究室、(8)化石保护与博物馆研究室、(9)综合技术实验室(包括电镜室、磨片室、化石修复室及8个分实验室)。
八、实验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办公室主任1名。实验室主任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和协调实验室的全面工作,主持日常工作。3名副主任的职责为:副主任(一)协助主任制订实验室计划、分管科研与成果管理、合作与交流、学术活动;副主任(二)分管实验室人才培养及教育、学科建设;副主任(三)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对外开放与服务、规章制度建设。办公室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负责实验室行政、后勤及安全工作。实验室设科研、外事和财务秘书各1人,在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处理相关日常事务:科研秘书协助主任、分管副主任进行科研管理、负责课题计划安排、成果统计与管理;外事秘书协助主任、分管副主任负责外事及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实施;财务秘书协助主任管理全室资产、财务工作,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财务总负责人。
九、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科研人员联合攻关,充分利用实验室的环境和条件,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度。
十、经费管理。实验室公共运行费主要由国土资源部下拨实验室运行经费解决,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经费按国家规定以课题为单位实行全成本核算,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一、学术活动。实验室要保持浓厚的学术氛围,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科研人员积极参加重要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特别重视在国际一流刊物和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科学专著,以扩大本室在国内外的影响。
十二、加强档案资料的积累。按照国家对科技档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系统完整;按时向国土资源部和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或数据。
十三、在本总则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制订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