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人:古生物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766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实验室主任任组长,各研究室(技术室)主任为成员,统一领导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各项安保措施,负责对本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2.
认真执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日记。遇到问题或突发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实验室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
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获得许可后进入实验室须进行登记,必要时须由相关室内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实验室,杜绝火灾隐患;实验室内禁止吸烟,不准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不准私自拉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5.
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将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断电。关闭配电箱内空开时谨防触电。
6.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安装用电设备,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7.
要经常对实验室的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因漏电、断线、短路或其它电器故障引起火灾。
8.
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实验室人员要会使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消防器材。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塞或占用消防通道、公共走廊及安全出口。各级防火负责人员应经常检查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发现有损坏、缺失、移动等问题应及时报告。
9.
各实验室钥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不准私配钥匙,如确因工作需要由实验室统一配制;下班前各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关好门、窗、水、电,防止发生事故。
10.
严禁将实验室设备、家具等带出室外,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门卫检验后方可带出。
11.
重视化石标本的保护,注意温度、湿度控制,定期除尘、清点,防止标本破损、丢失的情况发生。
12.
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严格管理,认真控制周期使用量,禁止超量屯积。
13.
实验室内进行小范围施工,需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上报施工计划进度、施工使用材料、临时用火、用电情况、油漆及易燃品存放情况。
14.
实验室所有电器线路、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若工作确实需要,须提出申请,获批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改动。



Copyright © 2020 沈阳师范大学古生物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