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
3月16日、20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调整及精简中央领导机构、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等问题。任弼时在会上报告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草案。会议决定: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中央书记处,根据政治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刘少奇参加中共中央军委并任军委副主席。毛泽东在十六日的会议上作关于时局与方针问题的报告。关于时局问题,他指出:德国是今年或明年被打败,第二条战线今年能否建立,现在还不能确定。鉴于日本的进攻,国共关系有好转可能。中国抗战有打七八年的可能,我们还要坚持两年到两年半。关于工作方针问题,他指出:今年中央工作总方针是要从研究与指导两方面来达到保存骨干、准备将来的目的。方针中还要增加我们的领导要联系群众一条。方法是要从下层总结经验,然后再加以指导,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或者说集中起来,坚持下去。
2007年
3月16日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来源: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网站